Wednesday, September 7, 2016

「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」﹝路十五21﹞



「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」﹝路十五21﹞

有位年輕人先抱怨說,他的朋友每個人都有配偶陪伴,唯獨他還是行單影身。然後,他相當得意地說,他沒有逃避這份單身貴族,反而更徹底地去感受這份不適應感。有時候,我們太過重視生命中負面的部分,結果只能活在那個場景裏,讓那些負面看法成為我們對自我的看法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完全忽略那更重要的事實,就是在基督裡兒子的身分。

所謂「受害者」往往也會巧妙地操縱別人,讓自己真的成為「受害者」。例如一個「被排斥的小孩」,會讓別人排斥他,藉此證實自己所認定的身分。他相信自己不斷被人欺負,也透過贏取人的同情來維持身分。也有人為自己設定「好好先生、輔導員」的角色,以減少「無名小卒」的恐懼。只有丟棄這些自我認定的角色,我們才能重拾神兒子的身分。

浪子去了遠方,大概也得到「富二小開」的名號。當他想回家時,他想說的是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。」然而,當他遇見父親時「把我當雇工」這句話被父親打斷了。神只認定你是祂「兒子」的身分,不接受任何你「自我認定」是單身、受害者、或雇工的角色。認知自己的身分,與幸福感是息息相關的。親愛的,別錯認身分!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38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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