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July 9, 2016

「又要以耶和華為樂,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。」﹝詩卅七4﹞


「又要以耶和華為樂,他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。」﹝詩卅七4

很高興在我的生命中,我向神要的一些東西,神並沒有每一件都給我。許多人得到他們想要的東西,但是稍後又後悔只想把它賣掉。看看你婚前所交往的的男朋友、或女朋友就好了,你所渴望的往往不是最好的配偶,但至終神給了你現在的丈夫或妻子。許多人娶到他們理想中的美貌嬌娘,嫁到他們理想中的如意郎君,但是稍後又後悔,只想趕快離婚。

「你心裡所求的」並不是說,神是你的奇妙精靈,等著要滿足你每一個願望。祂不是一個無限的許願井。信靠神,,祂曾「賜」給你心裡所求的,不是指「滿足」感的賜予,而是指「儲存」感的賜予。那是把某個東西放在某個地方的概念,就像是把戒指戴在手指上,或是把安全帽放在頭上。所以,更正確的意思是「信靠神,祂待在你心裡放置渴求。」

當你把神放在第一位時,當你仰望耶穌基督時,當你把信靠完全放在主身上時,祂就會在你的心中,放入祂要你祈求的渴望,那就會成為你的渴望。當你選擇愛神所愛的,你的思想和目標,就會與神對你的計畫一致,你就會以心裡所求的為樂。當你邀請神,把祂的渴望放入你的心中,「神的渴望」就會成為「你的渴望」。親愛的,以神為樂祂必賜你所求!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3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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