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6, 2012

「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,就摘下果子來吃了;」﹝創三6﹞

「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,就摘下果子來吃了;」﹝創三6

「吃」是人的「本能」,本能是需要被「滿足」的,但問題是多滿足算是滿足?你這一生就是在這個試驗裡。聖經說:「只要有衣有食,就當知足。」有的人只有穿高尚品牌的衣服才滿足;有的人只有吃高級餐館的佳餚才滿足。有的人說:「我只要有衣服穿,有飯吃,我就知足了。」這也是一種滿足。本能可以是有限的,本能也可以是無止盡的。

「悅人眼目」的東西,和「可喜愛的」常是配在一起,這說出人的「情感」也被引動了。情感產生了「喜好」,當人說:「我需要一件衣服。」他不僅是買衣服,這件衣服還得穿起來好看。這裡頭有他「喜好的情感」。最後,人的「任性」就出來了,「就摘下果子來吃了」。多少時候,當你認定一件事,就是神派多少個天使,圍繞著勸你都沒有用。

夏娃墮落的原因是:眼睛看「見」了;手「摘下」了;口「吃了」;「又給」別人了。她的「心思、情感、意志」全都參與其事;或者說,她的「體」只聽從她的「魂」,而未聽從她的「靈」。她失去了對神的執著與信靠,反而根據自己的「本能、喜好、和任性」回應了神的對頭「撒但」。一人犯罪,親近的人也會受影響。親愛的,罪惡是會傳染的!
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03/06/2012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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