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March 14, 2012

「主啊,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;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」﹝路十九8﹞


「主啊,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;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」﹝路十九8

撒該是一個稅吏長,又是個財主,從這段經文我們可不可以「察驗」到,撒該訛詐人的錢財是多還是少?在「先入為主」的觀念裏,有許多人都認為,撒該是很差勁的稅吏長,之所以富有是因為他大量地訛詐別人。他有很多不義之財,收稅不往羅馬政府送,卻往自己口袋送;或有人私下賄賂他,而免除更大的稅款;或他訛詐別人,超收別人的稅款。

我們直覺上認為他的財產「全部」是來訛詐的,是不正當的手段得來的,你猜大概百分之多少是訛詐來的?他是對數字有概念的人,他先把財產的一半50%給窮人,他用剩下的一半50%,還給被他訛詐人四倍。如果全部還光,他過去最多只能訛詐別人的部分,占他總財產的12.5%。比例可能比這個還要低,否則,他的話就不能成立了,稅吏長是不會算錯的。

而且他不是說:「主啊,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,剩下的一半給窮人。」如果是「次序顛倒」的話,他「先將」全部財產還給被訛詐的人,他最高可以訛詐25%,他沒錢了就沒有機會「再將」剩下的一半給窮人。可見他很清楚地知道,他訛詐的數額低於12.5%,你會嚇一跳嗎?你對於撒該的印象有沒有改變?親愛的,當心「合理的懷疑」會錯怪一個人!

吳炳偉牧師 - 每日一句話 - 03/14/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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