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3, 2016

「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;」﹝弗二3﹞



「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;」﹝弗二3

夏娃亞當遇見了蛇,兩人有生以來第一次忽略了神。夏娃沒有問:「神啊!祢所喜悅的是什麼?」亞當也沒有提議:「讓我們先問造物主。」他們自作主張,彷彿天父並不存在似的,罪從此挾帶著死亡來到世間。我們也許以為罪是一時的糊塗疏忽,但在神的眼中,它卻是一種漠視神的態度,使人活得恍如神並不存在。我們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。

罪惡的心排拒神,它不尋求神的智慧,不聽取神的意見,不考慮神的計畫。被罪感染的人看神,就像學生看代課老師一樣:承認老師,但卻不當一回事。神說去愛,我選擇了恨。神吩咐要饒恕,我採取快報復。神強調自我節制,我崇尚自我沉溺。罪能暫時止渴,但罪也像鹹水一樣,過不了多久,乾渴的感覺會再度來襲,不只更強烈、而且更難以忍受。

不以神為中心,就會落入自我中心。罪所大肆推崇的就是自我,就是「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」的生活。把神抽離,你就準備看到人世間的失序紊亂,而比這糟糕好幾倍的是,人將身陷永恆絕境。神讓你「比天使微小一點」,罪讓你「比魔鬼還好一點」。可憐的人啊!罪竟把你變成這等畸形怪獸。親愛的,不跟隨肉體和喜好!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聖券在握」#2352
Line訂閱 @nek4179s 微信訂閱 a1949-1001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