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ne 8, 2015

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就為我們眾人捨了。」﹝羅八32﹞



「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就為我們眾人捨了。﹝羅八32﹞

結婚的時候,我向妻子宣誓要一生無怨無悔地愛她。當時我到底懂不懂自己在說什麼?現在回想起來才知道,我對那段宣誓的認知有多幼稚。我心裡想的充其量不過是:太好了!我愛我自己,而現在妳也愛我!後來我才恍然大悟,我的愛實在是自私!神的心意是透過我的妻子和孩子,幫助我看清自己的愛有多膚淺!祂要幫助我成長,並且深化我的愛!

沒有任何一天,我心中不為自己如何支配金錢、時間而困擾,即使是對我所愛的人。當我不想被打擾時,我掙扎是否該挪出自己的時間。當孩子向我要錢,去和朋友玩樂時,我眉頭不禁一皺。這些日常瑣事,揭露了一顆仍需徹底翻修的心。惟有父、子、聖靈為我成就的救贖之恩,能軟化這顆剛硬的心。我的心如果要改變,必須持續沉浸在那恩典之中。

想要牛排嫩又可口,就必須在烤之前將它醃上一段時間。若想捨下時間和金錢去愛人,我們的心也需要有類似的步驟。剛硬而且多刺的人心,惟有浸泡在神救贖的恩典中,才能使之軟化。這也是惟一可以使我們願意對金錢、時間鬆手,並帶來真實改變的力量。神既肯將祂最心愛的兒子為我們捨了,還有甚麼不肯賜給我們的。親愛的,「有愛」就能「捨下」!

© 吳炳偉牧師 - #1932 每日一句話 - 06/09/2015 請加 pastor.herbert.wu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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