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January 21, 2018

「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」﹝太五28﹞



「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﹝太五28

基督徒犯罪常常責怪魔鬼。然而,魔鬼無法讓我們犯罪,魔鬼只能誘惑我們犯罪。牠將罪擺在我們面前,但是,我們必須自己決定:「我要服從罪,還是服從神?」耶穌說:「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。」這處聖經,耶穌談到心裡的罪。我們的心必須讓神的話語洗淨,才能更新和改變。惟有如此,才能除去罪的念頭和想像。

胡思亂想的人會有罪惡的念頭,但我們是信徒,我們應該思考真實、誠實、清潔、可愛、有美名的事。罪讓我們失去神的能力,攔阻我們和神的交通。罪無法和神的榮耀混雜在一起,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事!徹底脫離罪吧,如此,我們就能夠經歷神的榮耀並活下去。如果沒有處理罪,當神的榮耀釋放出來時,會發生一種驚人的情兄,導致審判甚或死亡。

我們不能刻意犯罪,打算隔天早晨再求神饒恕。不,不能這麼做!做對的事很容易,犯罪也很容易,但我們必須決定要走義路,或者要走罪的路。當我們的不義遇到神的聖潔,神是多麼地寬容。神完全有權做某些事,但祂沒有這麼做,因為祂愛我們。今日的教會需要學習這種敬畏神的態度。要停止犯罪,過聖潔的生活, 親愛的,罪從「人心裏」開始!

© 吳炳偉牧師「聖卷在握、勝券在握」,第28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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